四、天然氣


12.正確性與可靠性

國際上常用於評估整體能源統計資料正確性的衡量指標為「能源平衡表」中的『統計差異』,但並未對其進行量化規範;我國統計數據品質檢視標準,係以整體統計差異占國內能源消費之比例不大於5%為原則。

過大的統計差異往往反映某些申報內涵不正確或未申報,然而,當統計差異顯示為零,亦可能係可用於編製的統計資訊不足,無法掌握實際的存貨量,導致統計差異隱藏在存貨變動中。

我國自產天然氣因其統計差異可確實掌握,為供給端與消費端業者申報之實際差異值,然存貨量無法掌握,故除實際差異值外仍存在之供需差異,認列於存貨變動中;液化天然氣因可掌握實際存貨量,故供需差異全數認列於統計差異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