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熱能


5.資料期間

5.1計算期間
能源統計資料分為月、季、年資料,資料計算期間詳如表5.1-1。
表5.1-1資料計算期間
資料別 計算期間
月資料 每月1日至當月月底。
季資料 第1季:每年1/1至3/31。
第2季:每年4/1至6/30。
第3季:每年7/1至9/30。
第4季:每年10/1至12/31。
年資料 每年1/1至12/31。

資料來源:經濟部能源局彙整。
5.2統計落差
熱能轉變端與消費端數值,皆取自具熱能銷售行為之業者,並依據銷售流向申報各行業別消費量;其資料皆為當月實際值,故實務計量時點與資料計算期間並無落差。